春節期間不少民眾會燃放煙火慶祝新年,不過台北市河濱公園目前已「全年禁止」燃放煙火,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違規,以免新年荷包先失血。

台北市政府水利處今日表示,台北市河濱公園已經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春節期間將派員加強巡邏取締,若發現相關違規行為,巡查人員將當場取締,並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視違規次數及情節,裁罰每次新台幣2400元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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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處河川管理科指出,過去曾開放特定時段與區域供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因噪音與空氣污染問題,再加上民眾常在非開放區域違規施放,引發大量投訴與民怨。報經市府核定後,自110年7月1日起,台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水利處也提醒,若發現有人於河濱公園非法燃放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