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今(11)日批評台灣民進黨當局無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確鑿罪證」,公然為其張目並攻擊「一國兩制」,暴露其「亂港謀獨」及撈取政治私利本性;同時針對陸配李貞秀未能放棄中國國籍一事,國台辦聲稱兩岸同屬一中,不存在放棄國籍問題,並指民進黨蓄意挑釁、打壓陸配,將依法終身追責「台獨幫兇打手」。對此,陸委會強硬回擊,指黎智英案引起國際譴責,中共才是破壞一國兩制元兇,並強調中共阻撓李貞秀履行台灣法律,損害其在台參政權益。
陸委會今日針對國台辦指控回應,強調黎智英遭重判20年監禁,已引發國際主要國家群起批評,包括英國外交大臣古柏呼籲釋放擁有英國籍的黎智英,美國總統川普訪中行程被視為營救機會,保護記者委員會則稱此判決為香港新聞自由「最後一根封棺釘」。陸委會表示:「此次黎智英遭判刑,引起國際主要國家群起批評、譴責中共違背對港承諾、打壓香港新聞與言論自由、判決不符國際法原則,且是對民主人士的政治迫害。究竟是誰在破壞『一國兩制』,事理不辯自明。」並指:「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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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李貞秀案,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根本就不存在所謂放棄國籍的問題。」並批評民進黨頑固堅持台獨、販賣「兩國論」,不擇手段打壓陸配。李貞秀3日宣誓就職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後,內政部重申須依國籍法第20條於就職一年內放棄中國國籍,否則將被解職;李貞秀稱去年赴中申請遭拒絕受理,並喊話內政部協助辦理。陸委會回應:「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是基於公職人員對國家負單一忠誠義務。只要事實上存在當事人仍對中華民國以外的國家或政權效忠,就違反國籍法第20條。」並指:「由於中共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等法規要求其公民配合情報工作,若事實上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必然產生法律衝突與國安疑慮。」最後強調:「中共執意阻撓個案履行我國法律義務,實際上是陸方在損害李貞秀在我國的參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