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涉及雙重國籍不得擔任立法委員之疑慮,在其當初填寫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申請表時,就其是否還有中國國籍一事,是否涉及隱匿或不實記載,而可能違反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民進黨新人議員參選人尹立、蔡秉璁、黃敬雅、黃偵琳,由具台美雙律師資格的市議員湯詠瑜陪同,今(11)日下午3點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告發,呼籲司法機關儘速釐清事實,查明真相,以保障法制。
湯詠瑜指出,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具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立法委員,若於登記參選時未據實揭露相關身分,或隱匿候選人消極資格,恐有違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嫌。鑑於立法委員能與聞國家重要機密,其忠誠義務之要求非常重要,我國法制才會禁止雙重國籍者擔任立委。希望藉由告發,籲請檢察機關在受理後,儘速啟動調查程序,函詢相關單位,釐清李貞秀於登記參選時之資訊、資格與行政流程是否完備、合法,為保障國家安全,落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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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立表示,國籍問題不是枝微末節,而是民主制度最基本的底線,當中國對台統戰與滲透手法日益細膩,從經濟、媒體到政治領域層層滲入,任何制度上的模糊與寬縱,都可能成為國安破口,若候選人資格存在疑義卻未被嚴格檢視,不僅傷害選舉公平,更動搖人民對憲政秩序的信賴。
蔡秉璁強調,國會議員遵守法律與效忠國家的義務不容任何的模糊空間,李貞秀在登記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是否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放棄中國戶籍程序,並提交證明文件?擬就任立委時,是否確實依《國籍法》申請放棄中國國籍?主管機關都應該嚴格調查、把關;更要不得的是,李貞秀不只用敷衍了事的表格回應法律規定,還在受訪時把「中華民國」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的態度,真的適任立委、適任中央民代嗎?
黃偵琳則表示,領中華民國薪水、當中華民國立委,依據現行法規就是只能有中華民國國籍,中國公安局不幫忙李貞秀辦理除國籍,她反而選擇挑戰中華民國法律,還反過來要所有人遷就她,情勒台灣人接受她。如果不硬起來處理,或許在不遠的未來,可能都有機會看到習近平來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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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在立法院配合國民黨,多次阻擋國防與重大建設預算,癱瘓議事、拖延法案,實質阻礙台灣國家發展,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下,若再出現涉及中國籍爭議的立委資格問題,從國會杯葛預算,到候選資格疑雲,一條龍的政治操作已清楚可見端倪。當在野勢力在國會削弱台灣防衛能力,個別政治人物又與中國籍問題牽連不清,社會有理由高度警覺,這是否正是在替紅色勢力鋪路?
現場參選新人也一致表示,身為即將投入地方議會的政治工作者,更有責任為制度把關,民主得來不易,不能因政治算計而鬆動底線。今日赴地檢署檢舉,並非針對個人,而是為了捍衛制度與國家安全。呼籲相關單位正視此案,儘速釐清事實真相,守住台灣民主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