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2年前遭巨業客運撞死案,今天開庭,與林女同行遭撞傷的王姓學姐出庭作證;庭中勘驗路口監視器等畫面,林母睹景難過啜泣,駕駛施男當庭向家屬致歉。
巨業客運305號公車民國113年9月間,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巨業公司與家屬協調破局後進入訴訟程序;台中地院今天開庭,傳喚施姓駕駛,以及與林女同行遭撞傷的王姓學姐到場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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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出庭證稱,當天與林女相約看電影,散步返家途中,通過綠燈時見案發公車還有一段距離,但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公車未減速轉彎直接撞上她們。
王女表示,她被捲入車底,上半身肩膀、胸口等處,都被壓在車頭下方,見車子停下爬出脫困,見林女還被壓在車下,立即叫駕駛叫救護車,但看到公車又往前開,便發現林女原先還在喊痛,但呻吟聲就已消失。
法庭中並勘驗路口監視器與公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林母見畫面不斷啜泣。法官庭中訊問對審理有無其他意見,駕駛施男則表示,自己很對不起林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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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巨業交通施姓駕駛於113年9月22日晚間9時多,駕駛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路口時,不慎以車頭撞擊步行穿越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林女及王女。
事故造成2人倒地,施男下車察看,見王女趴坐於公車右前車門口,受有手臂、膝部擦傷及肩膀、大腿等處開放性傷口等傷害,而林女僅左手部露出於右前方車輪後方。
施男又上車往前微駛,造成林女左上臂起至右肩、頭、胸部因而受有輾壓傷,致中樞休克死亡,王女見車輛已輾壓到林女,便大呼停車,並通報警方到場處理;檢方偵辦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施男起訴,並審酌他有相關前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陳仁華)11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