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為還有中國籍惹議,立法院長韓國瑜近期稱,保障立委問政是他的天職。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0)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時表示,無論是哪一個層級的公務員,都要對法律負責,李貞秀適用哪一條法令得以行使立法委員職權,也請立法院白紙黑字寫清楚。
劉世芳表示,李貞秀到職服務的機關是立法院,現在外界各自解讀法令,但不管是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選罷法,立法院公務人員所要執行的部分是法律賦予的規定,不是內政部,也不是靠選務人員告知,而是無論哪一個層級的公務員,都要對法律負責,這並非針對個人。她強調「我們尊重立法院權益,但公務人員要對法律負責,不是對執行法律的公務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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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強調,內政部是負責國籍法的主管機關,李貞秀就職前就要申請放棄,但不管立法院或內政部都沒有收到退籍申請書,等同李貞秀沒有完成擔任立法委員的程序。
針對中選會頒發當選證書,劉世芳進一步解釋,不分區立委會提供名單給中選會,除了當選證書外,還要經過中央選舉會委員會議追認,現在中選會的委員人數不夠,無法召開委員會,等於新遞補的立委都還沒就任,中選會若事後用追認方式,也要提出合乎法律的規範。
劉世芳也澄清,「我們要對立法院負責,而非李貞秀。」我國立委共113名,現在只有李貞秀有爭議,並非行政部會要對抗立法院,而是李貞秀若是不被國籍法承認,合法性將備受質疑,就看立法院的智慧如何處理下一步。她更舉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被解職的案例指出,法律的嚴肅性不能因任期已滿而認為還特意解職是多此一舉,而是若國家沒有依法律就不要講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