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羅姓女子去年獨自出國旅行,由於擔心男友發現,將護照上的出入境章用原子筆塗抹,從菲律賓返回高雄被移民署發覺有異當場逮捕,高雄地檢署考量女子初犯且犯後態度良好,偵結處分緩起訴,但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
檢方調查指出,去年11月羅女搭乘巴哈馬籍郵輪「探索星號」從菲律賓返回高雄,於高雄旅運中心排隊查驗進入國境時,被移民署人員發現護照有兩處出入境查驗章被原子筆塗抹掉,經詢問後羅女坦承是自己抹掉,當場被依變造準公文書罪逮捕。
全站首選: 管仁健觀點》王小隸與徐琨華為何神鬼分途?
羅女供稱塗改護照是因為偷暪男友出國,為了不讓男友起疑,才會用原子筆將出入境章抹掉,希望能藉此暪住自己出國的行蹤,沒想到護照上的查驗章屬於準公文書,隨意塗改已觸犯法律。
高雄地檢署審理後認為,羅女的行為雖已涉犯刑法行使變造準公文書罪,但檢察官考量犯後坦承不諱、態度良好,且過去並無前科,相信經歷此教訓應無再犯之虞,為勵其自新,裁定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