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羈押禁見,台北市某社會住宅吳姓女子盜用鄭姓女鄰居臉書柯基犬照片,並與雞、鴨、台北看守所外觀照進行合成,藉以諷刺柯文哲遭羈押一事,並分享到有870名成員的社宅LINE社團,柯基主人鄭女控告吳女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判吳女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附帶民事賠償5000元。

台北市某社宅的吳姓女住戶,在有870名成員的社宅LINE社團中張貼「快訊/柯文哲遭收押禁見」的新聞,並下載鄭姓女鄰居臉書的柯基犬照片,並在左邊放雞、鴨的圖片,以「柯基」諷刺「柯文哲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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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女鄰居不滿吳女未經同意重製她拍攝的愛犬照,控告吳女違反著作權法,並民事求償30萬元。吳女坦承其柯基犬是從鄭女的臉書下載重製、公開傳輸至LINE社團,但否認侵害著作權,辯稱沒有營利,主要的目的是要透過時事討論來活絡鄰居感情。

法官認為,吳女將飼主的柯基犬與柯文哲遭羈押的新聞、連同雞、鴨、看守所一併貼出,客觀上顯有醜化該柯基犬的效果,認定吳女主觀上有醜化鄭女的目的,使鄭女在社宅鄰居間形象低落,可能會使鄰人聯想到飼主可能也品行不端、涉犯刑案。

法官審酌吳女未經鄭女同意或授權,擅自重製照片並公開傳輸供人閱覽,不尊重他人著作權,破壞我國重視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形象,犯後始終否認犯罪,雖自稱有真誠反省、悔過態度並道歉,帶雙方並未達成和解,判決吳女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附帶民事賠償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