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自台灣重大懸案「林宅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未獲授權拍攝引發爭議,同時也讓發生於民國69年的「林宅血案」再次受到關注,歷經40餘年仍未偵破,因屬於重大殺人案件不受追訴期限制,目前刑事局冷案中心仍列管調查。
林宅血案屬於重大殺人案,法界人士指出,依2019年修正後的刑法第80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不適用追訴權時效」,再加上林宅血案從未宣告偵查終結且未完成起訴,因此依法仍屬可追訴案件,追訴權並不因會年代久遠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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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宅血案目前仍由刑事局冷案中心列管調查,隨著鑑識科技不斷精進、DNA資料庫的擴充,有關林宅血案的真相,刑事局與高檢署曾四度重啟調查,監察院更有兩次報告,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貼出監察院報告六點結論:
1.情治單位介入司法(表面檢警辦案,實情卻是情治單位另組307會報辦案)
2.誤導辦案方向(排除軍方或情治人員犯案)
3.阻擾偵辦(打去金琴西餐廳的電話監聽錄音宣稱被洗掉)
4.操弄媒體(誤導林奐均認識兇手,誤導游錫堃、大鬍子家博是犯人)
5.包庇嫌犯(案發前黃信介住處遭打砸,誤導是黨外苦肉計,未積極偵辦)
6.運用黑道(可能涉案的黑道對象,未被列爲清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