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視豆腐媽媽替身演員受傷害案引發爭議,勞動部今 ( 7 ) 日回應說明如下:
一、本案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部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至事業單位是否有違反其他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刻正積極調查中。另查罹災者目前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雙方關係由桃市處持續派員釐清。
當前熱搜:四大金釵初選敗給路人甲!黃國昌認有點驚訝:一切按制度走
如受僱於登記有案或設有稅籍之單位未申報勞工加保,勞保局依法可核處勞保應繳保險費4倍罰鍰(僱用員工5人以上始適用)、就保應繳保險費10倍罰鍰、災保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二、勞動部一向重視影視從業人員權益,為保護其工作安全及健康,之前已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於111年6月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等內容。
三、為強化影視業從業人員安全衛生知能,勞動部除持續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合作辦理安全衛生及勞動權益宣導會外,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應透過當地縣市政府協拍單位,掌握外景拍攝作業期程,依風險分級實施專案檢查,每年至少檢查100場次。
當前熱搜:祝賀美國!美股道瓊狂飆1206點破5萬點大關、台積電ADR漲5.48%
四、另桃園市政府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PAS)已主動與受傷勞工聯繫關懷,說明相關權益與可運用之協助資源,並將持續追蹤,視其實際需求提供專案律師法律協助、職能復健服務及相關給付申請之協助,確保勞工獲得即時且完整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