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6日電)台中警方昨天偵辦蔡姓男子涉毒品案件時,蔡男將警局的偵辦過程,甚至員警製作筆錄等畫面以手機拍攝,上傳社群媒體分享引發熱議,警方今天通知其到案偵辦,將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有網友昨天在社群媒體上張貼影片,拍攝自己搭上警車前往警局製作筆錄,甚至左手被上銬後,還以右手持手機錄影員警製作筆錄畫面,貼文引發網友熱議。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今天表示,警方於5日上午7時處理民眾糾紛案時,查獲29歲蔡男涉嫌持有毒品,並將其帶回警局調查,蔡男於偵訊過程中拍攝畫面後,上傳社群媒體。
警方指出,蔡男相關行為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今天下午2時30分,已將蔡男通知到案,全案警詢後將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提到,本案認定為偵辦案件管控疏失,已依規定懲處相關人員,並列為案例教育,後續將加強訓練。警方並呼籲,警察機關基於考量內部安全及財產管理需求,得視具體個案情形,對民眾錄影及錄音等行為有同意、限制或禁止權限,請民眾自應遵守。(編輯:李錫璋)1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