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6日電)前南投縣刑警大隊長蕭榮哲遭指「把女警當酒家女致當事人離職」,南投縣警察局今天說明,蕭榮哲確有物化女性等不當言行,領導與管理也有缺失,報請調整非主管職及記過1次。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近日宣布刑事主管和刑警大隊長人事案,其中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吳易泉調任南投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不過此公告卻未提及原任南投縣刑警大隊長蕭榮哲調任單位;媒體報導,蕭榮哲遭檢舉性騷擾等而被祕密改調雲林縣警察局警務參,人事令也在刑事局發布人事案名單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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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警察局今天向媒體說明,主動調查警官涉不當言行,予以記過懲處並調整職務,有關媒體報導前任刑警大隊長蕭榮哲「把女警當酒家女致當事人離職」,是由警察局自清、自檢,經調查蕭榮哲確有物化女性等不當言行,內部領導與管理也有多項缺失。

縣警局表示,並未接獲當事人正式申訴,考量相關傳聞涉及職場紀律與管理責任,基於維護人員工作權益與組織風紀,針對蕭榮哲未能妥適履行主管應有管理與照顧人員責任,已不適任主管職務,報請警政署調整非主管職務,及核予記過1次行政處分。

縣警局表示,一向重視性別平權與職場尊重,對於任何不當言行或管理失當,均秉持零容忍原則審慎處理,未來持續加強主管考核與管理機制,營造安全、尊嚴且專業工作環境。(編輯:李錫璋)1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