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富商鍾文智判刑定讞後潛逃,北檢查出,台北市南港派出所黃姓副所長涉嫌協助鍾文智查詢民眾個人資料,昨天搜索、約談黃男到案,並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將開羈押庭審理。

鍾文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獲利新台幣4億餘元,最高法院去年3月12日判刑合計30年5月定讞,檢方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台北地檢署接獲通知後啟動防逃機制,由於鍾文智未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檢察官認為鍾文智有逃亡或藏匿情形,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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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鍾文智在限制出境期間須向派出所報到,疑有員警協助鍾文智偽造簽名。北檢去年12月間搜索、約談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李姓、梁姓、古姓副所長、鍾文智的葉姓帳房等人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李男、葉男獲准。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鍾文智曾因債務問題,找上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黃姓副所長協助查詢欠債者的個人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另外,南港分局督察組李姓組長與鍾文智過從甚密,頗有交情。

北檢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南港派出所黃姓副所長的辦公室座位,提訊在押的葉姓帳房查證,同時以被告身分通知黃姓副所長,另以證人身分傳喚李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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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黃姓副所長涉犯個資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將李男請回、葉姓帳房還押。(編輯:李錫璋)1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