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報》報導,美國國會研究處CRS)在一份最新報告中,建議美方不要按照 AUKUS 協議向澳洲出售維吉尼亞級核潛艦。報告指出,美方傾向保留這些潛艦的控制權,以應對未來可能爆發的台海衝突,並提出替代方案,建議改投資遠程反艦飛彈、B-21 轟炸機等其他國防裝備。

該報告指出,澳洲國防部長馬勒斯(Richard Marles)曾明確表示,澳洲並未承諾在台海發生戰爭時會支持美國。報告分析,若將 3 至 5 艘維吉尼亞級核潛艦賣給澳洲,這批戰力將從「美國可隨時調動」轉變為「未必能用於美中衝突」,恐將削弱美國的嚇阻與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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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也提出一套替代方案建議美國不將潛艦賣給澳洲,而是保留這批潛艦並繼續在美國海軍服役,改由美、英、澳三國潛艦以輪調方式,從澳洲基地出發執行任務。報告建議澳洲將省下的經費轉向其他國防投資,包括遠程反艦飛彈、無人機、滯空攻擊彈藥以及 B-21 轟炸機,作為支援美國任務的從屬部隊。

此外,報告也提出澳洲目前潛在的資安疑慮。由於與中國有關的駭客正積極滲透澳洲政府與承包商電腦,分享核潛艦技術將增加機密外洩的風險。同時,澳洲堅持潛艦僅能配備常規武器,這也限制了美方原本可裝載核彈頭巡弋飛彈的戰略彈性。

除了戰略考量,美國的造船能力不足也是關鍵。目前美軍造艦速度僅維持在每年 1.1 至 1.2 艘,遠低於滿足自用與供應澳洲所需的 2.33 艘。根據美國法律,總統必須證明出售潛艦不會降低美國自身的水下戰力,在現有艦隊僅達目標數量四分之三的情況下,出售計畫面臨法規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