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4日電)台南市陳姓男子昨晚在南區金華派出所前持刀攻擊路人,造成2人受傷,陳男也劃傷自己。警方迅速逮人送辦,台南地檢署訊後聲押,台南地方法院今晚裁定羈押。
29歲陳男是案發當地附近養生館員工,昨晚8時許在南區金華派出所前方路口斑馬線上持足療刀攻擊路人,造成2人受傷。男性傷者逃到派出所求救,陳男還尾隨到派出所外,隨即遭警員衝出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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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消防局獲報緊急出動,將陳男及2名傷者送醫,3人意識清醒。陳男大拇指有1.5公分傷口;另2名傷者分別是61歲李姓男子,腹部有穿刺傷,術後移進加護病房觀察;32歲葉姓女子背部有穿刺傷,傷勢穩定。
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今天送辦陳男,檢方訊後認定陳男涉犯殺人未遂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法益犯罪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編輯:黃世雅)11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