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日電)吳姓男子被控去年8月間駕車載呂姓男子赴銀樓賣金飾,竟夥同3名友人設局搶奪呂男身上9萬餘元,事後吳男等人分贓,警據報逮捕4人,嘉檢偵結,依結夥3人以上搶奪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22歲吳男及朱男,與被害人呂男為朋友關係,吳男於去年8月20日晚上駕車載呂男至嘉義市銀樓賣金飾,知悉呂男身上有大筆現金,所以事先聯繫朱男,謀議行搶呂男身上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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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檢表示,朱男於同日晚上聯繫23歲蔡男、34歲安男,約定由安男行搶,蔡男負責接應;呂男賣掉金飾後,吳男告知呂男,朱男要介紹朋友,並約在嘉義公園見面,呂男不疑有他,而同意赴約。

嘉檢說,吳男駕車抵達嘉義公園停車場後,告知呂男要將現金新台幣9萬6000元帶在身上,以防車窗被砸偷走;後續,朱男到達停車場,與吳男、呂男一起步行往公園方向走,早已在附近埋伏的安男則尾隨呂男等3人後方,趁呂男不注意,強行將其手上的現金全部搶走,並由蔡男騎機車接應逃逸。

嘉檢表示,事後,吳男分得贓款4萬3000元,其餘現金由朱男、蔡男及安男分贓;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據報,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陸續循線逮捕吳男等4人到案,經調查發現,竟為設局搶奪友人身上現金的犯罪案件。(編輯:李淑華)11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