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日電)調查局今年1月發動「金融掃黑專案」,偵辦犯罪集團濫用人頭公司洗錢、電信網路詐欺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共執行215案,查獲不法公司953家,犯罪金額逾321億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去年10月15日主動分案,已展開多波搜索行動,聲押禁見9人獲准。為打擊不法集團濫用人頭公司犯罪,法務部調查局於今年1月發動「金融掃黑專案」,偵辦犯罪集團以虛設行號方式濫用人頭公司洗錢、電信網路詐欺、吸金詐欺、詐貸、證券詐欺等重大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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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今天舉行「金融掃黑專案」記者會,經濟犯罪防制處犯罪偵辦科科長林明獻表示,本次專案動員千餘名調查官,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公司帳戶969個,犯罪金額達新台幣321億3796萬餘元。另查扣名車7輛、名錶、名牌包及銀行帳戶等不法所得1億496萬元。

林明獻說,本次查緝行動破獲犯罪案件類型有6種,包括跨國詐欺、博弈集團利用人頭公司洗錢;金主結合記帳業者虛設人頭公司洗錢;集團虛設行號向金融機構詐貸;以空殼公司印股票換鈔票詐欺投資民眾;虛設行號吸金詐欺;虛設行號掏空公司資產。

林明獻表示,不法集團常以人頭公司或商號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洗錢工具,透由多層帳戶快速轉匯,規避司法機關凍結、查扣,藉此掩飾不法金流的來源與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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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鄭重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且勿因小額報酬、人情等因素而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以免成為詐欺、洗錢共犯,調查局將持續積極嚴查速辦,從源頭阻斷集團犯罪,及時遏止不法行為,並阻絕不明境外資金流入台灣,共同守護社會安定及國人財產安全。(編輯:李錫璋)1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