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配不分區準立委李貞秀將於明天就任,但內政部連日稱,李至今未提出放棄國籍證明,依法須在就職前辦理放棄國籍,並在就職日起1年內繳交證明,否則應由立院依法解職。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2日)表示,剛中選會已頒發給李貞秀當選證書,若中選會認定李有參政資格,為何內政部說沒有?她也質疑,為何蔡英文時代所認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法》,與賴清德時代的認定竟然不同?到底是法令出問題,還是執政的人出問題?
中央選舉委員會1日公告,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及李貞秀等6人,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任期至第11屆立委任期屆滿日為止。民眾黨中央上午召開會議,李貞秀國籍問題成為媒體關注焦點,但李並未出面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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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菡上午於會議後接受媒體聯訪,談及李貞秀國籍爭議,她直言,據了解,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已說過,沒有人可以做到(指拿到放棄中國國籍證明)這件事,李貞秀已按照台灣規範,到中國申請放棄國籍,但正如邱垂正所說,在現階段的兩岸架構之下,沒有人能做到這件事。
陳智菡說,必須要詢問民進黨政府,前總統蔡英文曾說,只要她當總統一天,沒有一個國民需要為他的認同而道歉。請問一下,這句話隨著蔡英文總統卸任而消失了?現在台灣的國民,不管是原住民、新住民,難道要因為你的出生地而被歧視、被霸凌嗎?李貞秀已經來台超過30年、有5個孩子,她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也已經取得中華民國的身分證10年以上,也因此取得參政權,在2024年被提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
陳智菡強調,更重要的是,剛剛中選會已頒發給李貞秀當選證書,想要請問的是,如果中選會認定李貞秀具有可以參政的資格,為什麼內政部說她沒有?兩個機關之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蔡英文總統時代、前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時代所認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法》,與現在的賴清德政府所認定的,竟然是不同的法令?到底是法令出了問題,還是執政的人出了問題?讓整個法律遭到扭曲,人民無所適從?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 圖: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