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將在2月遞補6位不分區立委,其中中配李貞秀仍未放棄中國國籍,儘管她已來台設籍超過10年,但若未能在就任後一年內辦妥放棄中國籍等手續就必須解職。對此,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創辦人杜奕瑾表示,中配「堅持不繳」就只剩三種合理解釋,因特殊身分(如正替中國進行滲透情報人員)仍保有大陸戶籍/護照等身分表徵,不願或不敢處理、刻意測試台灣制度底線,想把「雙重身分」常態化、包裝成受害敘事,轉移焦點、製造社會對立(典型認知作戰話術)。

杜奕瑾在臉書發文寫道,網傳「中配無法辦理放棄中國國籍、因為中國無法承認台灣」?別找理由,去年內政部就闢謠唷,不願放棄不繳證明就是有問題,內政部移民署公開說明,兩岸往來的身分管理基礎是「單一戶籍」,因此依《兩岸條例》要求不得同時保有大陸戶籍或持用大陸護照,以避免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衝突。實務上要求的是「除籍(喪失大陸戶籍)+不持用/註銷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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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奕瑾指出,移民署的「定居送件須知」寫得非常清楚:申請在台定居應繳交喪失大陸地區戶籍,以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的公證書;若申請時繳不出來,還可以先具結、並在期限內補繳。而且內政部在2025年10月公告的修正說明,也把「喪失原籍證明」明確化為:除戶籍外還包含「未申領/放棄(註銷)護照」,就是要堵住「除籍了但還拿護照」這種鑽漏洞。

杜奕瑾續指,這整套要求根本不需要「中國承認台灣是國家」才能做它是針對「你是否仍保有大陸身分表徵」的文件審查。「做不到」不是事實,移民署在2025/4/8的官方說明就講:已陸續有人完成繳附;若真有「實際上無法克服的困難」拿不到文件,可以向移民署反映,並由移民署會同陸委會、海基會尋求合理方案。海基會也公開整理「除籍必要性」與協助方式,並引用統計指出截至2025/7中旬已有上萬人繳交完成,這恰恰證明「不是不可能」,而是「有人不做」。

杜奕瑾進一步強調,所以真正該問的是:為什麼不繳?如果制度上有路徑(送件規範、可具結、可補件、可個案協助)那「堅持不繳」就只剩三種合理解釋:1.因特殊身分(如正替中國進行滲透情報人員)仍保有大陸戶籍/護照等身分表徵,不願或不敢處理。2.刻意測試台灣制度底線,想把「雙重身分」常態化。3.包裝成受害敘事,轉移焦點、製造社會對立(典型認知作戰話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