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抗議藍白立委推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修法,企圖替救國團、婦聯會等附隨組織解套,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今(30)日前往立法院舉行第三場抗議記者會,痛批藍白陣營讓國會淪為「特權院」、「解套院」,嚴重倒退台灣轉型正義。
經民連指出,中國國民黨立委游顥所提修法草案,主張限縮「附隨組織」定義,並溯及自 2016 年《黨產條例》施行時適用,形同宣告只要曾「隸屬國家」,其所接收的不當財產即可不必返還。經民連批評,該修法明顯是為救國團與婦聯會量身打造的解套條款,完全無視轉型正義精神與司法院**大法官第 793 號解釋,讓台灣民主法治「大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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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並非公益團體 而是貨真價實的黨國附隨組織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黨產條例》之所以將附隨組織納入追討範圍,正是因為部分組織長期受特定政黨實質控制,在人事、財務與業務上協助鞏固威權統治,並透過不正當方式累積龐大資產,若不一併處理,政黨即可藉此規避責任。
他指出,救國團自 1952 年在國民黨中改會決議下成立,會議紀錄即明載其為「本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成立目的就是服務黨務、吸納青年。歷任團長、主任多由國民黨高層直接任命,甚至出現當事人表明無意接任,仍遭黨主席直接指派的情形,顯示救國團與國民黨之間存在明確的上下權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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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務面上,救國團更長期配合威權體制執行校園監控、蒐集情資,甚至依國民黨中常會指示,監控海外學人與其家屬,角色早已超出任何「公益團體」的合理範疇。
婦聯會「不樂之捐」是法院認定事實 不容混淆
針對婦聯會主張「非由國民黨出資成立」,經民連嚴正反駁,指出自 1950 年代起,婦聯會即透過國民黨召開的 74 次分配會議,取得大量所謂「勞軍捐」,其本質是在威權體制下,以無法拒絕的行政手段強制扣款,程序上形同課稅,法院早已認定屬於「不樂之捐」,毫無爭議空間。
此外,婦聯會在人事與業務運作上,長期由蔣宋美齡主導,其與國民黨之深度政治連結亦為歷史事實。如今刻意以文字遊戲否認政黨控制關係,只是在混淆視聽、逃避歷史責任。
黨產返還是「利益取除」 不是政治清算
經民連強調,《黨產條例》核心精神在於回復不當取得財產的原有秩序,性質上屬於「對物不對人」,並已明確排除符合民主法治原則的正當財產,兼顧法治國原則與轉型正義。
大法官第 793 號解釋亦已清楚指出,政黨在黨國體制下,利用執政優勢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取得財產,造成政黨競爭不平等,國家本就有義務採取匡正措施。以非法或不正當程序取得的財產,自始不受憲法財產權保障,依法返還國庫或原權利人,乃民主社會的基本要求。
公民團體最後呼籲,國民黨、救國團與婦聯會應正視歷史責任,停止透過修法取代司法、為不當黨產開後門,把該還給國家的錢,完整還給台灣社會,不要再傷害台灣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