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5年1月26日,總統賴清德發布總統令,特任現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司法院秘書長。

高金枝即將於2月9日屆齡70歲自台灣高等法院退休,此人事任命將由她接掌司法院最重要的行政輔助職務之一,協助院長處理司法行政事務。司法院當天同步公告此項人事案。

當前熱搜:遭黃國昌欽點人馬抹黑攻擊 民眾黨汐止區主任宣布退選

高金枝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並為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18期結業。其司法生涯豐富,歷任臺灣新竹地檢署、基隆地檢署、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最高法院法官;後轉任行政職,擔任臺灣屏東地方法院院長、高雄地方法院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長,以及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司法行政廳廳長等要職,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擔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至今。

司法院秘書長一職已懸缺多時。前任秘書長吳三龍於民國113年10月1日獲准退職生效。而前司法院長許宗力任期屆滿前未能妥善安排繼任人選,導致該職位長期空缺。民國113年11月1日起,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等職位亦因人事同意權卡關而多數出缺,形成司法行政運作的空窗期。

此任命有助於穩定司法院行政運作,高金枝以豐富的審判與行政經驗接任,可望協助推動司法改革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