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自今年1月1日起於綠島鄉全境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出廠滿五年以上且未完成排氣檢驗合格紀錄的燃油機車進入綠島,違反者可處新台幣5百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台東縣政府指出,為維護綠島全鄉的空氣品質,於113年公告劃設「台東縣綠島鄉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高污染車輛登島。今年1月1日起綠島全境將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主要限制出廠滿五年以上,且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的燃油機車進入綠島,若未符合規定將禁止進入,違反者則按車種,可處新台幣5百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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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表示,設立空氣品質維護區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重要的環境資源、守護民眾健康,透過源頭管制移動污染源,降低廢氣排放,有助維持台東長期以來的空氣品質,也為綠島觀光注入更多「低碳、永續」的價值。

環保局說明,特定區域出入車輛的管理機制,不僅可提升機車定期檢驗率,更能有效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呼籲民眾配合政策、按時完成車輛保養與檢驗工作,為台東留住清新好空氣。至於相關機車排氣定檢資料可至「環境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