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對陳姓夫妻去年11月飛往中東旅遊,但陳男在阿布達比轉機時遭武裝人員帶走,後續我國駐處提供相關行政協助,陳男並於1月17日返台。對此,外交部今(20)日還原協助時間軸,強調在協處過程中,都在符合當地法令的前提下,為國人爭取並維護最大的應有權益。
外交部今上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說明,陳姓國人於去年11月24日在阿布達比機場遭當地警方拘捕,在同月28日獲釋。他說,經過陳男委任律師向當地檢方釐清當事人沒有涉及相關案件之後,阿聯檢方已經於今年1月8日解除陳男的旅行禁令,陳男也於17日搭機抵台。
全站首選:館長想幫林宸佑又嘆「若我被羈押肯定沒人同情」梁文傑:不然咧?
針對外館協助,蕭光偉指出,我國駐杜拜辦事處從事發之後就已經立即在符合當地法令的前提下,積極提供各項行政協助。他舉例,包括持續陪同陳男向阿布達比以及杜拜兩地的檢警單位釐清案情,安排會晤多位律師協助向阿聯政府提出解除旅行禁令的相關申請;另外也協助陪同就診、交通接送、短期住宿以及常備用藥、還有生活便餐等相關生活照料。
蕭光偉表示,駐處也於去年12月12日在阿布達比機場協助陳男尋回所有個人行李,而在駐處協助之下,當事人也於去年12月17日聘請律師辦理後續訴訟事宜;另外,由於阿布達比當局遺失當事人的護照,駐處於1月14日也協助陳男取得護照遺失證明,以利其持憑駐處所核發的入國證明書離境;1月15日在駐處聯繫相關單位確認陳男可以離境之後,於1月16日晚間也送陳男赴阿布達比機場搭機離境,並於1月17日抵台。
蕭光偉強調,外交部十分重視國人旅外權益,該案在協處過程當中,也都在符合當地法令的前提下,為國人爭取並維護最大的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