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9)日以機密會議形式,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報告「1.25兆國防特別條例」,卻爆出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將機密會議資料帶出會議室,隨即遭議事人員追回。對此,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立委吳思瑤直言,黃國昌屬於「現行犯」,所幸資料被即時追回,未造成更嚴重後果。
吳思瑤表示,在國防機密會議中攜帶機密資料離場,已明顯違反立法院相關規範,議事人員當場不畏壓力、依規定追回資料,應予以嘉獎。她並指出,社會必須釐清黃國昌的行為究竟是「無心」還是「故意」。
吳思瑤說,若是無心,代表在審查國防機密事項時過於漫不經心;若是故意,則是惡意違反立院規範,其動機與態度都值得社會嚴肅看待。她也預先回應可能出現的質疑,強調不是「犯了什麼法」才需檢討,而是立院本就有明確規範。
吳思瑤並列出《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條文指出,第48條明定秘密會議文件不得攜出會場,第50條規定秘密會議內容不得對外洩漏,第52條則規範違反者應送紀律委員會議處。她強調,民進黨團於2024年提出的國會改革版本,正是要強化秘密會議規範、防堵國家機密外洩,但相關提案全數遭藍白否決。
針對事件經過,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隨後也在臉書還原現場狀況。他表示,當天黃國昌質詢結束後準備離席,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 王定宇立即要宣告機密會議結束前的注意事項,包括哪些資料不得外流、不得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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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指出,當時黃國昌疑似因行程因素持續往門口移動,王定宇只好一邊提醒、一邊表示「那黃委員你邊走邊聽好了」,但提醒尚未完成,黃國昌已走出機密會議室,並將機密資料一併帶出。所幸議事人員即時發現,資料僅在會場外短暫停留數分鐘便被追回。
沈伯洋強調,該事件凸顯立法院長期以來對機密會議的制度與執行規範不足,而偏偏近年國安情勢更加需要嚴謹的機密會議機制。他也指出,民進黨早在2024年提出強化秘密會議規範的國會改革方案,但相關版本至今仍被擱置,制度漏洞因此持續存在。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資料照片) 圖:金大鈞/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