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謝君臨台北15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隨機殺人案,今天偵查終結,由於凶嫌張文死亡,不起訴。北檢表示,本案為張文個人自行單獨長期籌備策劃犯案,並沒有其他組織及共犯成員參與。
檢方認定,張文本案的犯行均為他個人自行單獨長期籌備策劃犯案,顯非受犯罪組織、宗教、境外勢力或其他共犯指示、教唆或動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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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指出,張文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於車站、公共場所持有管制刀械,及刑法恐嚇公眾、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自己所有物、殺人、殺人未遂、預備殺人等罪嫌。然因被告已死亡,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27歲、無業的張文於去年12月19日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中山站周邊投擲煙霧彈、持刀殺人,共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傷,張文最後自捷運中山站旁誠品南西店頂樓墜樓不治。北檢今天偵查終結,處分張文不起訴,並與警方共同召開記者會。
檢警調查,張文自民國109年起,資金僅來自於母親及個人薪資所得等,總計新台幣198萬6961元,查無其他不明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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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張文自112年8月28日將中華郵政及元大銀行帳戶內款項全數提領後,直到去年12月19日案發前,統計張文可動用資金共計有96萬7438元。
檢警清查張文在此期間的資金支出情形,除軍用仿真煙霧彈是於去年1月12日及13日分別匯款支付共4萬8200元外,購買本案主要犯罪所用之物,如刀具、電動磨刀機、製作汽油彈的玻璃瓶、白蠟、白色實心聚苯乙烯球(即保麗龍),以及防毒面具、戰術手套、多功能戰術背心、防風打火機等物,均自露天拍賣及蝦皮購物網站平台購入,合計3萬7563元。
另外,張文自112年8月29日至去年12月房租支出30萬1108元、押金3萬4000元;另其他自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的現金支出1969元、中華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支出計16萬6786元、於公園路租屋處扣押剩餘的現金1434元,其餘37萬6378應該是在失業期間(112年8月29日至去年12月19日,共計844天)個人生活支出(平均每日約445.9元)。
檢警認為,由此可見,張文手頭資金足以支應本案犯行,應無需他人再行支應,也未見有組織、共犯挹注情形。
檢方表示,根據監視器影像、YouBike使用資料及悠遊卡使用資料綜合研判,均為張文單獨1人,查無其他共犯身影。
檢方查出,根據張文的3個手機門號的通聯紀錄、所使用通訊軟體或社群帳號Line、Facebook、Discord、Reddit等,均未見明顯發文、互動或持續對話,查無與其他組織或共犯聯繫。
另外,張文的Google帳號雲端文件所存的攻擊計畫書,自去年10月5日創建以來,並反覆編輯直至去年12月16日止(檢視及編輯紀錄共計61筆),經檢視該文件「存取權限」與「編輯紀錄」,均為張文個人所申請的單一帳號所存取編輯,未見其有將該攻擊計畫文件分享他人共用的情況。
北檢表示,本案發生後,台灣高檢署責成全國各地檢署成立「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專責處理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的恐嚇及危害公眾安全相關案件,即時啟動通報及應處作為,直到今年1月14日止,各地檢署偵辦相關案件共51件,尚查無與張文有所關連。(編輯:蕭博文)11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