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5日電)花蓮地檢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光復鄉長林清水涉浮報撤離人數等罪遭聲押禁見。檢方今天說明,若認地方量能不足應請求協助,而非憑空生出撤離數字,讓外界以為已完成撤離。

馬太鞍溪堰塞湖民國114年9月23日溢流,溪水夾帶土泥越堤衝入光復鄉,造成19死5失聯嚴重災情。花蓮地檢署調查,光復鄉公所撤離不實,昨天發動搜索,帶回林清水及3名公所人員,林清水聲押禁見,其餘3人分別交保,接受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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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今天說明,林清水等4名公所員工疏於執行撤離任務,明知實際撤離人數未達保全戶數量,仍浮報向上呈報,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罪。

檢方表示,撤離統計是由村長、村幹事等人回報,經追查第一線人員,可能沒有要求統計,是憑設籍人口,「憑空生出數字」,陳報花蓮縣府民政處。

媒體詢問,堰塞湖溢流前,林清水曾多次公開表達,撤離人數暴增,地方量能不足。檢方表示,量能不足應向上級單位請求協助,而非浮報數字,讓外界以為已經完成撤離,就不會再有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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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花蓮縣府是督導工作,並非第一線執行者,要察覺數字不實,有一定難度。

花檢強調,馬太鞍溪堰塞湖相關單位很多,包括監測、警戒、疏濬及撤離等,無論中央或地方單位,都會調查釐清,不排除還會有約談及搜索行動。

花檢認為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複訊後當庭逮捕,並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預計今天下午2時許召開羈押庭。

其餘3名光復鄉公所人員複訊後,檢方認無羈押必要,諭知張姓秘書及王姓課長分別以新台幣20萬及15萬元交保,電子監控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曾姓約用人員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編輯:陳仁華)11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