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再度傳出有國人赴中國旅遊期間,向當地旅行社報名參加鄰近俄羅斯的旅遊行程,卻誤信中國旅行社宣稱可「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說法,誤而申辦所謂的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最終卻因領用中國護照或被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法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對此,移民署在接受《Newtalk》記者詢問時證實,確實已有民眾申辦中國「一次性旅遊護照」,相關案件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後,已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由戶政機關依權責辦理後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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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則指出,國人申辦中共所謂「邊境旅遊護照」,並由中國大陸邊境進入其他國家,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經政府查獲屬實者,必須依法註銷當事人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陸委會進一步說明,若當事人欲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現行制度採取許可制,須檢具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等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規定提出申請,由主管機關依法審查。
陸委會也再次重申,中共公安機關所簽發的「邊境旅遊護照」,雖僅有三個月效期,但屬於僅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旅行證件。政府已分別於民國106年、108年及114年多次對外說明,台灣人民不得申領或持用該類證件。民眾如規劃前往國外旅遊,應循正常管道申請目的地國家簽證,不得申辦中共「邊境旅遊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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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中國「一次性旅遊護照」申辦費用僅約新台幣1000多元,且作業快速;相較之下,若以台灣護照申請俄羅斯簽證,費用明顯較高,作業時間也較長,7天單次觀光紙本簽證費用約為新台幣3000至4000元不等,成為部分民眾誤信中方話術的原因之一。
不過,移民署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者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並一併喪失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擔任軍職、公職等相關權利,戶政機關亦將依法註銷其在台戶籍。
移民署與陸委會皆強調,相關規定在法律上並無但書,主管機關將依法行政,呼籲國人切勿因貪圖便利或低價而誤觸法規,造成難以回復的身分與權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