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宗教團體處理不動產借名登記問題,避免宗教團體不動產淪為私人財產內政部今(10)日表示,政府推動制定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其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期限將於今(115)年6月9日屆滿,呼籲尚未申請的宗教團體把握最後期限,及早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財產與權益。

內政部指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在實務上常因繼承問題或權利歸屬不明而衍生私權糾紛,不僅影響宗教團體對財產的管理與使用,也增加社會處理相關爭議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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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行條例施行至今已逾3年半,截至114年底,累計已有917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並完成926筆不動產更名登記及2,273筆不動產限制登記,有效保障宗教團體所屬財產及相關權益。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宗教團體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規定與應備文件,已於「全國宗教資訊網」設置案件申請專區,提供完整資訊及線上申請服務;各地方政府民政局(處)亦設有專責諮詢窗口,協助宗教團體辦理相關事宜,歡迎多加利用。

內政部表示,近日已再度寄發最新一波宣導文宣至全國各宗教團體,加強說明申請規定與注意事項。未來也將持續秉持為宗教界服務的一貫立場,攜手地方政府,積極協助宗教團體釐清並解決不動產權屬問題,共同維護宗教團體及民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