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立委(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被控藉由處理中影公司股權案,掏空阿波羅公司新台幣2.8億餘元,高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不得上訴,確定入獄。挺柯藥師林士峰卻稱,整間公司都自己的,蔡正元有必要掏空嗎?動機根本說不過去。對此,律師林智群嘲諷,跟小草學法律知識,離犯罪就不遠了。

林士峰在臉書為蔡正元發聲,指「蔡正元掏空蔡正元的公司,很多青鳥說,藍白都法盲,掏空就是掏空,難道會變合法嗎?但他說,以情理而言,「這公司整間都我自己的,我有必要掏空嗎?」,動機上根本說不過去,批司法這樣判,直接把人關了,錢也沒收了,「對民進黨的政敵來說,無疑又是重重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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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智群5日發文直言,這年頭不懂法律的人講話還很大聲,怕大家不知道他不懂。藥師談法律?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少說一點會死嗎?阿波羅公司確實是蔡正元獨資設立的,他是實質上唯一的股東和老闆,判決都有寫。

「蔡正元被判有罪的關鍵,在於公司帳戶裡的錢不是他的」,林智群說明,法院認定,阿波羅公司帳戶裡4億多資金,是郭台強要買中影的交易案,暫時寄放在阿波羅公司的「託管款項」。

林智群表示,蔡正元的想法是「公司是我的,帳戶裡的錢當然由我支配」,所以就拿去買豪宅、繳卡費,因此法院認定這是把「代管的錢」挪為己用,構成侵占罪、背信罪。
林智群直言,就算是一人公司,公司的錢要入老闆個人帳戶,通常只有幾個名義:「股利」(要繳稅)、「薪資所得」(要繳稅)、「股東往來」(借貸什麼的)、減資,不是你愛怎麼樣都可以,狠酸「跟小草學法律知識,你離犯罪就不遠了」、「阿北(柯文哲)也覺得民眾黨的錢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