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出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張將兩岸定位為「國與國」關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早回應「尊重」。對此,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今(5)日接受《Newtalk》訪問時指出,相關修法若僅止於條例層次,仍無法解決台灣面臨的根本憲政困境,直言問題核心在於《中華民國憲法》本身。
王興煥表示,台灣與中國之間本就應該是國與國關係,若要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不能迴避政府組織配套問題,包括陸委會是否應併入外交部,或至少改制為中國事務委員會,否則僅修法律定位,仍難以反映實際政治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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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興煥指出,真正的根本問題並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是台灣至今仍持續使用《中華民國憲法》,困在「中華民國框架」中,導致兩岸問題始終被視為內政問題。他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本質上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配套,兩者前言皆載明「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顯示其定位仍然建立在「一中」架構之上。
他提到,儘管前大法官黃昭元等法學者曾指出,《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台灣與中國的定位屬於「準兩國」,但「國家統一前」的明文規範,已說明兩者都是對《中華民國憲法》的補丁式修補。王興煥直言,補丁不論怎麼補都會有漏洞,即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成功,《增修條文》仍存在「國家統一前」的限制;即使《增修條文》完成修憲,《中華民國憲法》本身仍保有「孫文遺教」,因此與其不斷修補,不如重新制憲。
針對民進黨1999年通過的《臺灣前途決議文》,王興煥指出,該決議文具有其歷史背景,但其中「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須經住民公投」兩項主張,在邏輯上存在衝突。他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本質上是一部「一中憲法」,不可能同時承認兩岸一中,又承認台灣人民的住民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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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興煥認為,民進黨黨團與黨部目前僅表示「尊重」,顯示修法提案屬於林宜瑾委員的個人主張。依據《臺灣前途決議文》,民進黨只能主張「台灣主權獨立,ROC與PRC互不隸屬」,但「ROC與PRC互不隸屬」本身,無法證明「台灣主權獨立」。他質疑,若台灣真是主權獨立國家,為何仍須使用「中華民國」之名,認為這是民進黨與台灣社會遲早必須面對的邏輯矛盾。
王興煥最後強調,台灣基進近一年持續主張,僅停留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論述,對台灣而言相當危險。此一說法無法向國際社會清楚表述台灣主權獨立立場,反而將台灣框進「中華民國」與「大中國一體論」之中,最終使台灣的國家安全問題被「去國際化」、「中國內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