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賴清德日前批評,如果立院沒辦法如期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8日)批評,賴清德自創「賴氏憲法」還雙標,過去民進黨連7年「跨年」審預算,砲轟賴「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獨裁心態」,堅持審查,就是為了不讓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不讓「朕意」凌駕法律。
吳宗憲表示,賴總統25日表示,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12月31日前,審完明年總預算,還罵在野黨「沒資格談憲政」。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為了護航,又開啟總是胡亂曲解憲法、法律的壞習慣,稱「腦袋是好東西,憲法要多讀,還有預算法」,更扯立法院會期期間,連結成預算審查期限來混淆視聽。說穿了,又再自創一套「賴氏憲法」。
全站首選:規模7強震狂搖板橋社區降磁磚雨 住戶餘悸猶存嘆:差一分鐘就沒命
吳宗憲舉事實打臉,指民進黨自己連續7年「跨年」審預算,包括2017年1月19日三讀、2018年1月30日三讀、2019年1月10日三讀、2020年1月20日三讀、2021年1月29日三讀、2022年1月28日三讀、2023年1月19日三讀。且過去25年間,只有4次,預算在年底前審完。甚至民國96年,總預算一路拖到6月15日才三讀。「請問賴總統,過去7年民進黨完全執政,難道每一次都違憲?每一次都沒資格談憲政?然後,到了藍白兩黨,突然就違憲?」
吳宗憲直言,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根本沒有寫「12月31日審完預算」。而是《預算法》51、54條,寫明了「不能如期完成」的跨年補救機制,就沿用上期預算、如實動支。簡單說,法律早就預設「審不完」的解決方案,國家根本不會停擺,更沒有違憲的問題。賴總統卻刻意張冠李戴,無限上綱成憲法,只為了恐嚇人民、情勒在野黨。真正的憲法是,憲法第72條:法律案、預算案通過後,總統收到「10日內」要公布。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3項:覆議若被立法院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但請問總統、院長,你們做到了嗎?」
吳宗憲痛批,「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獨裁心態」,寫在憲法裡、限制總統和行政院的條文,賴總統選擇裝沒看到?!可能在賴總統心中:有利自己攻擊在野黨的,就是憲法;凡是限制總統權力、要求10日內公布、不得任意不副署的規定,通通自動失效。
當前熱搜:規模7強震恐怖畫面曝!新莊宏匯廣場前馬路裂開了 裂縫橫跨斑馬線
吳宗憲說,別被恐嚇,問題出在「選擇性執法」,是「賴政府自己卡自己」。第一、既有預算:依《預算法》54條,既有計畫和法定義務,照常執行;第二、新計畫:之所以還沒審,是因為行政院帶頭違法,堅持不編列三讀通過法律所需預算。是賴政府卡自己,而不是立法院卡它。
吳宗憲表示,如果立法院就這樣閉眼給過,等於承認行政院可以恣意「選擇性執法」—喜歡的法律才編錢執行,不喜歡的法律(如軍警消待遇、財劃法)就不編錢,直接架空。「這才是真正的毀憲亂政!我們堅持審查,就是為了不讓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不讓『朕意』凌駕法律。」預算都是人民辛苦血汗、繳的納稅錢,本來就應該被認真審查。請民進黨政府不要自創「賴氏憲法」嚇人民、罵在野。憲法不是你想用就拿來用,不想用就當不存在,甚至還可以不經過修憲、制憲,就直接自創「賴氏憲法」。揭穿清德宗的雙標,才是真正的捍衛中華民國憲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