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7 月 23 日,中國國有企業中國黃金集團位於內蒙古的選礦廠發生一起嚴重安全事故,導致 6 名東北大學學生及 1 名教師墜入浮選槽,最終 6 人死亡、 1 人受傷。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於 12 月 27 日公佈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為「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直接原因為格柵踏板安裝不當、焊接銹蝕及人員超載,並「建議」對 42 人追責問責,包括追究 4 人刑事責任及開除地方應急管理局原局長黨籍與公職。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公佈的《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較大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發生於 202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0 時 24 分,當時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 55 名師生正按實習計畫,在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選礦廠三系列浮選車間進行現場學習。師生站立的1號浮選機浮選槽上方格柵踏板突然脫落,造成 1 名教師與 6 名學生墜入槽內。報告指出,墜落人員因被槽內礦漿淹溺窒息死亡,排除了中毒、灼燒或機械傷害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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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區域安裝的格柵踏板尺寸小於設計要求,加裝的支撐槽不符合承重鋼結構標準,且焊縫長期處於潮濕環境中銹蝕嚴重。事發時,人員偏離安全路線聚集於作業平臺,人群荷載超過槽鋼與主樑連接處的焊縫承載力,導致結構突然失效、踏板脫落。報告亦指出,涉事平臺未設置日常承載標識或限員提示,企業與學校簽署的《教學實習安全協議》未明確現場監護、限員及應急流程,救援應變遲緩:事故發生於 10 時 20 分,企業應急隊伍直至 10 時 58 分才抵達,整個救援過程持續近兩小時。

報告中「建議」對 42 人進行追責問責,包括對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 4 人追究刑事責任,並對新巴爾虎右旗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給予開除中共黨籍及公職處分,但官方報導未提及該名原局長姓名。此前,事故發生後曾有校內知情人士向陸媒表示,浮選槽內礦漿含硫化氫等劇毒成分且具高溫攪拌刀片,落入者可能在 1 分鐘內喪失行動能力,但調查報告明確否認中毒或灼燒致死的可能性。

這起事故的相關討論登上微博熱搜,許多網民對調查結果表示質疑,留言包括「編出來了,辛苦了」、「一篇格式標準措辭規範的報告」、「有沒有灼燒?有沒有中毒?」等,此外,涉事企業在事發前曾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強調「安全生產是核心要務」,其官方公眾號亦曾發文宣稱涉事車間實現「零事故」目標,但該文章已於事發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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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黃金集團為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管理的中央企業,其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與東北大學長期合作,每年 7 月接納約 50 名採礦工程專業學生實習。事故調查報告自 7 月事發至 12 月底公佈,期間歷時近五個月,進一步引發輿論對調查效率與過程的疑問。獨立評論人士與海外分析者則透過社交媒體批評國企管理貪腐低效、安全讓位於政治考量,但相關評論未獲中國官方媒體引用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