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李登輝總統任內財經幕僚、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指控,中華開發廉價售予某財團,陳水扁拿了3億美元佣金,前總統陳水扁今(26)日駁斥,這是辜仲諒與劉泰英的商業交易,所謂3億美元佣金,他聽都沒聽過,也沒收到過,更沒所謂存在日本登記、泰公部下名下之事。至於辜仲諒曾在特偵組派到日本要求硬咬阿扁勒索3億元台幣,最後證明是辜的妹婿陳董事長拿走那3億元的,跟阿扁完全沒有關係,卻硬栽在阿扁身上。

律師邱彰所著「台灣經濟奇蹟的幕後推手:劉泰英博士的口述歷史」,劉泰英提及當年中華開發的經營權之爭。這一生害他最慘的就是某位號稱「台灣之子」的總統,這位「台灣之子」當時跟他要中華開發,但他不肯,就想方設法抓毛病,讓他被抓去坐牢,後來中華開發也廉價賣給某財團:

「某財團拿出3億美金的佣金,錢是從日本轉來的,當初『台灣之子』請我幫忙,因為那時他犯法,存在瑞士銀行的錢都被沒收了,他怕他的房子也會被沒收,他一緊張就把這些錢過戶給我一位Y姓老部下,存在日本,他的房子也過戶給Y。檢調單位只查到他在瑞士的財產,日本財產因為他登記在Y名下,所以沒查到。」劉泰英提及,後來過了20年,法律上的追溯期已過,台灣之子就找Y要那3億美金,但Y死也不承認,所謂害人者自己也被害了。

對此,陳水扁接受新頭殼記者求證時嚴正駁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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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偵組在2008年底起訴我,2009年再追加起訴我藉勢藉端跟辜仲諒勒索3億新台幣,讓我覺得莫名其妙。原來是特偵組到日本找辜仲諒硬咬阿扁,交換被通緝的辜仲諒回台不被收押。結果證明沒有這回事而判我無罪。辜仲諒則在紅火案翻供說是特偵組叫他這樣咬阿扁,事實真相則是辜仲諒的妹婿陳董事長拿走那3億元的,跟阿扁完全沒有關係,卻可以硬栽在阿扁身上。

2、至於另外的美金3億元,則是泰公和辜家的商業交易,我連聽過都沒有聽過。也沒有收到財團從日本轉來3億美元的佣金,更沒有存在日本登記在泰公部下名下。對阿扁而言,根本不存在有所謂3億美元,當然也不曾要求泰公幫忙處理,或阿扁會開口向泰公部下要回3億美元,該位部下死不承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