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26日)通過「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案」,經過表決後,以60位贊成、51位反對,覆議案通過對賴清德的彈劾案。根據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決定,將於明年1月21、22日邀請被提出彈劾的賴清德到立法院說明,並在5月19日進行彈劾案投票。

藍白兩黨聯手,在今天的立法院會將彈劾案列入報告事項後,今在院會經過表決,通過在立法院會以復議方式,重行決定包括全國舉辦彈劾說明會的時程、被彈劾人說明時間、黨團代表推派人數、聽證會時間與彈劾投票時間等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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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通過,預計在明年1月14、15日舉行總統賴清德的彈劾公聽會,共舉行兩場;明年1月21、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賴清德到立法院說明,並備詢問;各黨團會推派代表出來詢問,若被彈劾人未出席,將改為自行發言;明年4月27日二度召開聽證會;明年5月13、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第二度邀請賴清德到立院說明,並備詢問;並於5月19日的立法院會舉行彈劾案投票。

根據藍白共識,針對公聽會部分,藍白會邀請專家學者共7人參加;第一次的全院委員會將邀請賴清德說明15分鐘,結束後將由立委進行詢問;接著舉辦的聽證會則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相關人員進行意見交流;第二次全院委員會,賴總統將進行第二次說明,時間為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