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經高院16日二審宣判出現大逆轉,撤銷貪污罪,原因引發爭論。而今(25)日正逢行憲紀念日,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拋出「司法解謎題」,直指高院在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國會助理費案二審判決中,撤銷貪污罪、改判偽造文書罪的關鍵理由,恐非單純法律見解,而是一場「先射箭再畫靶」的制度羅生門。
林楚茵指出,爭議核心在於「助理費是否等同立委補助費」的法律定性究竟從何而來。她表示,辦公室日前首次向立法院索取資料未獲具體回應,遂再度正式索資,並比對立法院最新回函內容後,發現時間序與內容出現明顯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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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揭露,去年9月,高等法院曾正式函詢立法院助理費性質問題,當時立法院回函內容中,完全未出現「助理費等同補助費」的說法;直到今年3月,立法院法制局才首度在第1751號研究報告中,將助理費定性為「補助費」。隨後,高院再度主動函請立法院法制局,索取該1751號報告供審理參考,法制局並於6月12日檢送該報告。
林楚茵質疑,合理推論即是,法官對案件早已有既定結論,卻在原有法制依據不足、相關聲請遭憲法法庭拒絕後,才回頭「補畫靶心」,找來立法院法制局共同完成論述拼圖。她直言,同樣是助理費案件,同一名法官對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態度嚴苛,卻對高虹安異常寬容,甚至翻遍資料替其尋找脫罪理由,形成強烈對比。
她進一步指出,立法院法制局本應是立法委員的內部智庫,領取公帑、提供中立法制意見,卻在關鍵時點「量身打造」高度貼合個案需求的研究報告,形同為特定政治人物提供「客製化解套服務」。她痛批,這樣的角色錯置,已讓法制局淪為替個案洗白的「法律遮羞布」,可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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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也點名立法院長韓國瑜與立法院法制局,要求對外說清楚整個過程,並質疑這是否正是高虹安能在司法體系中「搞定關鍵節點」的真正關鍵。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詐領國會助理費案遭停職,高等法院於12月16日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撤銷一審貪污罪,改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虹安並於18日復職,重返新竹市政府上班。對於高院撤銷貪污罪的判決理由,林楚茵此番「行憲紀念日解謎」貼文,再度引爆外界對司法中立與制度分際的高度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