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發生的新北市國中生校園割頸命案,二審昨(23日)宣判,行兇的「乾哥」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判12年徒刑、教唆殺人的「乾妹」林姓少女被判1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聽聞此一判決結果,讓死者楊姓國中生的父親完全無法接受,激動淚訴實在判太輕,且郭姓少年毫無悔意,甚至曾在警局恐嚇證人稱「等我出去你就知道」,讓楊父擔憂殺人兇手假釋,他會是第一個被殺的人。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昨二審宣判,郭姓乾哥遭判處12年徒刑,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徒刑。由於兩人犯案時仍屬少年身分,相關審理與資訊揭露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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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楊姓國中生的父親先前請求法官將郭男、林女判到有期徒刑上限30年,昨當庭聽到判決結果,庭外崩潰痛哭,對量刑結果難以接受。控訴《少年事件處理法》高度保障加害者隱私,凶手相關資料全數隱匿,但在民事程序中,自己一家人的個資卻被完整揭露給對方。

楊父指出,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服刑超過1/3即可申請假釋,代表郭姓少年被判12年,最快約4年後便有機會出獄,他直言,這會讓他長期活在恐懼中,當場淚崩「凶手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這算甚麼法律?」

楊父痛訴,「他們一直用《少事法》把我打悶棍,還要叫我不准出聲,那我們怎麼辦?」、「誰能保證,一個有殺人前科的人,關幾年之後就一定不會再犯?」他認為,這樣的制度,就是把所有人都丟進一顆不定時炸彈旁邊,至於什麼時候爆炸、誰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只能自求多福。過度縱容暴力犯罪,不是寬容,是把整個社會推向更深的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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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少年父母也發出聲明,「我們就是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凌虐的被害者我之所以說(少年事件處理法)是遮羞布原因在於加害者的資料,我們不能帶信賴的人旁聽,卻被請出法庭,依第36之一條申請信賴之人到庭卻被一句(有礙少年健全成長駁回),但同時我們全家的地址、個資卻被查得一清二楚讓殺人犯知道我們住在哪裡?甚至還讓被害人與秘密證人當場對質。請問這樣的制度到底是在保護誰?知法犯法的人囂張跋扈,安分守己的人遍體鱗傷.這就是我們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凌虐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