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草案日前已初審通過,18日進行黨團協商,然而,在第2條的「青年年齡界定」持續卡關。對此,民進黨團今(24)日召開「支持青年發展 民進黨團挺青年」記者會,多位立委與青年團體代表共同出席,高喊「支持青年發展!18歲公民權入法!」口號,呼籲儘速完成《青年基本法》立法,並實質推進18歲公民權。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這場記者會的主角是青年,因此多數立委選擇站在一旁,讓青年站上第一線發聲。她指出,《青年基本法》中青年年齡界定為18歲至35歲,已是近期各界最穩定的共識,不僅民進黨、國民黨多數委員支持,許多青年團體也公開呼籲力挺行政院版本,並且院版草案本就保留例外條款,可依個案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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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也向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喊話,呼籲不要以缺乏正當性的論證基準,卡住整部《青年基本法》的審議進度。她強調,關於18歲公民權,既然已有不少委員主張可透過修法處理、無須修憲,就應儘速啟動《選罷法》修法討論,必要時也可交由憲法法庭釐清憲法定位。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常務監事指出,《青年基本法》是一部跨部會的青年政策基礎法,若缺乏此一制度,青年在教育、就業、居住及公共參與等面向,只能仰賴零散政策,欠缺長期而穩定的保障。他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三讀,避免青年政策持續碎片化。

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則回顧,《青年基本法》歷經多年公私協力與社會討論,終於走到最後一哩路。他指出,18歲作為青年年齡下限,與《兒少法》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一致,有其國際與法制基礎,並非任何政黨的獨創。他也呼籲各黨勿再以年齡區間為由阻擋立法,應讓法案儘速通過,作為監督青年政策的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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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EdYouth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提到,18歲對應《民法》完全行為能力,是合理且具實務共識的界線,若將青年下限定為16歲,反而會造成法律適用與權利義務混亂,削弱《青年基本法》促進青年自我實現的立法目的。

台灣學生聯合會秘書長強調,18歲青年已具備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無論在校園自治或地方公共議題上,都有實際經驗與需求。他呼籲政府與立法院深化青年公共參與、強化制度保障,讓青年與學生在參政、組織及國際交流上能更無後顧之憂。

與會綠委及青年團體一致呼籲,朝野應攜手完成《青年基本法》立法,並落實18歲公民權,讓青年真正成為公共政策與民主發展中的關鍵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