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雲林議長黃凱收賄護航綠能廠商 一審判4年10月社會文/中央社發布2025.12.22 18:25分享按讚字級收藏留言圖為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2日電)無黨籍雲林縣議長黃凱擔任議員期間,收受綠能業者新台幣千萬元賄款,護航業者優先取得縣府同意函。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 檢調查出,黃凱民國109年擔任雲林縣議員時,涉收取綠能光電廠商1480萬元賄賂,連同時任縣府建設處長李俊興,協助業者關切案場申設進度、處理陳抗及「優先」取得縣府核發電業籌設同意函,去年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黃凱等9人。(編輯:方沛清)1141222 延伸閱讀「本土愛國主義」遭蔑視? 德鐵採購中國電動巴士200輛 德財長怒:我很生氣2025城市工程品質金質獎 高市教育局偕18校狂掃22獎「歐洲軍團」保障烏安全! 11國表態要出兵維和 為停火帶來新折衷方案冷氣團週三報到!低溫下探11度 氣象署:週四、週五高山有望降雪 #社會 #新北地方法院 #新北地檢署 #李俊興 #貪污治罪條例 #黃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