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不予副署《財政劃分收支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通過對總統賴清德、卓榮泰的譴責案,並將卓移送監察院彈劾。恰巧的是,監察院今(19)日赴行政院巡查,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也報告今年的彈劾人數,並說監察院對於公務人員、法官或者是檢察官有違法或失職,當然可以提出彈劾,然後移送懲戒法院。他也提及,監察委員至各地巡查時,由於預算關係,有些地方得自行吸收,非常辛苦。

監察院114年巡察行政院會議今上午在行政院舉行,包括卓榮泰、李鴻鈞、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以及監察委員、行政院部會首長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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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表示,監察權是政府施政的外控機制,監察委員針對行政機關設有違失的工作及施政,或者是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違法失職進行調查。他說,監委遵循憲政體制,謹守事後監察的基本原則來行使職權,包括已經到中央各部會,以及全國各地方機關巡查,並接受民眾的陳情。

李鴻鈞坦言,這次因為預算的問題,監委同仁也都非常辛苦,到了地方巡察,包括交通費、包括住宿費,有的地方甚至監委都自行吸收,所以這也是比較辛苦的部分。

李鴻鈞隨後說明,監察院對於公務人員、法官或者是檢察官有違法或失職,當然可以提出彈劾,然後移送懲戒法院。他說,本年度從 1 月 1 日至 12 月 9 日,通過 27 件彈劾案,被彈劾人數共有 40 人;失職態樣大多以貪瀆為主,合計有 11 案,大概佔 40.8%;如綜合六年來,則共計125件彈劾數、被彈劾者有 20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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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指出,希望各機關首長能夠加強宣導,並檢討內部政風以及稽核監督的機制,避免公務人員的紀律鬆散,嚴重損害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李鴻鈞另說明,今年度1月到11月通過糾正案 86 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統計被糾正的有 73 案、地方各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被糾正的有 52 案;若以六年統計,共計被糾正的有 682 案次,其中,中央有405 案。他敦請卓榮泰及各部會首長能夠重視監察院糾正案,並積極檢討改進,監察院會持續列管追蹤,促使行政機關施政能夠示法、適當,然後並臻完善。

李鴻鈞另提及日前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事情,當時潰堤是在9月23日,而內政部長劉世芳於9月3日秋祭的時候就有在忠烈祠上跟他提及,馬太鞍溪淤塞嚴重,要找台大學者盡快處理問題。他當時跟劉部長說,他長期以來都跟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做防災,所以當時在第一時間就已經找好台大團隊,他必須為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