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不副署財劃法,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與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王鴻薇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要求將卓移送監察院彈劾,獲表決通過。對此,律師陳怡凱質疑,國會多數黨不認同閣揆拒簽的政治決定,大可以堂堂正正運用自己的職權提出不信任案,豈有自己不採取行動、反而要不相干的監察院介入的道理?

今天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未列席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報告,黃國昌、羅智強、王鴻薇等人提出臨時提案,依據國內歷來大法官見解,憲法第37條有關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之規定,是對總統權力的制衡,對於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總統拒絕公布、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創現憲政嚴重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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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齊批行政權若恣意推翻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僭越司法權,法律是否違憲,權力分力原則將蕩然無存,無異於「綠色獨裁」體制。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表決通過。

律師陳怡凱透過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表示,閣揆依照憲法行使職權,這算是哪門子的彈劾事由?
立法院司委會又有什麼立場用一紙決議,就叫監察院彈劾閣揆?

陳怡凱質疑,倘若國會多數黨不認同閣揆拒簽的政治決定,大可以堂堂正正運用自己的職權提出不信任案,豈有自己不採取行動、反而要不相干的監察院介入的道理?更何況,國會多數黨先前把監察院說得一文不值、亟欲撤廢,現在卻反而向監察院討救兵,可謂荒謬之至。他納悶,「接下來,你們還要不要廢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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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凱指出,進一步來說,國會多數黨去年通過幾乎處處被判違憲的國會擴權法案,造就了憲法法庭判決認證的違憲結果,立委諸君都沒下台了。現在閣揆只是依照憲法行使職權,竟然好意思叫嚷著要彈劾閣揆?憲法法庭有說閣揆違憲嗎?假如閣揆應該被彈劾,那這些判決確定的違憲立委簡直就應該以死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