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司法院今天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副秘書長王梅英調派台灣高等法院院長;另外,鍾文智案高院審判長邱忠義由司法院院長予以書面警告的職務監督處分。
根據人審會決議,調派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為高院法官兼院長;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張國忠為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院長;最高法院法官邱璿如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最高法院法官朱瑞娟為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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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另包括,調派最高法院法官彭昭芬、林金吾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調派高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麗芬、方彬彬、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高榮宏等3人為最高法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純如、黃紹紘、鄭富城、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松檀等4人,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法官邱忠義辦理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案件,擔任合議庭審判長,先後兩度增補卷內審理單,造成審理單版本不一,違反職務上義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傷害司法形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5條等規定,由司法院院長予以書面警告之職務監督處分。(編輯:蕭博文)1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