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駕駛開車時視線完整,交通部於今年6月公布使用指引,近日進一步公布修法草案,將訂定汽車隔熱紙透光度標準,前擋玻璃隔熱紙透光度須達70%以上,前側窗達40%以上,若修法順利,原則上明年第1季上路,已領牌舊車不溯及既往。
有行人路權團體反應,不少車主為隱私或隔熱選用低透光度隔熱紙,但於夜間或光線不足地方易釀車禍、撞傷行人,因此要求交通部訂定擋風玻璃透光度標準,避免透光度太低的車窗導致駕駛視線不良,衍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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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交通部已於今年6月訂定隔熱紙標準使用指引,近日進一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第39-1條草案,將隔熱紙標準入法,根據修法草案,以汽車B柱(前後車門之間的立柱)為分水嶺,將車窗分為前、後側。
前擋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要達70%以上,前側窗要達40%以上;計程車則額外規定,後側窗及後擋玻璃透過率要達40%以上,前擋風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區域不限制,合格隔熱紙須為具合格標識者。
目前新法規範對象僅新登檢領照車輛,已領牌舊車不溯及既往。新制上路後的新登檢領照車輛有黏貼隔熱紙者,未來在汽車定期檢驗時,也要符合隔熱紙透光率標準,該修法草案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各界可向交通部陳述意見,預告期滿進入法制作業,若後續程序順利,原則上明年第1季正式上路。
交通部將修法規範前擋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要達70%以上,前側窗要達40%以上;計程車則額外規定,後側窗及後擋玻璃透過率要達40%以上。 圖:公路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