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一案,經過長達 156 天的審訊,已於今年8 月 28 日完成所有聆訊程序。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明(15)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將開設正庭與7個延伸庭,共5百多個公眾席及一百多個記者席。

黎智英自 2020 年 8 月因《國安法》被捕,同年 12 月起被羈押,至今已被拘押逾五年。他與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否認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本案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共同審理,是香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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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及三間公司被控的三項罪名中,其中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煽動罪,控方指控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串謀犯案,向高層發出多個編採指示,包括透過訪問及鼓勵年輕人抗爭的報導等,以「推動市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黎智英又被控在 2020 年 5 月利用《蘋果》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港人發信給時任美國總統川普,請求他干預阻止《國安法》在港實施。

黎的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則指他與「重光團隊」的核心成員串謀,透過其助手 Mark Simon 聯繫,進行國際遊說以推動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控方提及黎智英曾在 2019 年中下旬兩度訪美,會見了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並在會面中提及制裁。

黎智英在自辯時承認,在《國安法》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晚生效前,曾提及制裁,但強調在《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再這樣做。其代表律師強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不過法官李運騰曾指出,要求制裁和發表意見是兩回事。黎智英在自辯時曾兩度自稱是「政治犯」,但被法官杜麗冰當庭糾正,重申法官只會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作出裁決,而非基於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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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01》報導,同案的其他被告,包括「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以及《蘋果日報》的高層及編採人員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早前已先後認罪,預計將在黎智英案裁決後另行判刑。

據報導,由於本案受到本地及外國媒體的廣泛關注,司法機構已公布當日旁聽安排,將開設正庭及七個延伸庭,共提供多達五百多個公眾席及一百多個記者席,所有入場籌將以先到先得方式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