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持續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今、明兩天進行提示證據程序,但對於辯論、宣判程序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審判長表示,不包括被告的最終陳述,柯文哲當場質疑,要就要、不要就不要,怎麼會做半套?
北院今起就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展開馬拉松式言詞辯論,今、明兩天先進行「提示證據」程序,審判長江俊彥一開始,就先針對法庭首例的法庭直播相關事宜,耗時逾1小時與檢、辯溝通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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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聲請透過「法庭直播」,合議庭2日裁准宣判後5日公開播送,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提出抗告請求及時播放,會計師端木正提抗告則主張遺忘權,不公開他的影像或識別化處理,另檢方、其餘8位被告都捨棄抗告。
審判長說明,依法院組織法規定,科刑調查、量刑辯論、被告最後陳述等,不列公開播送的範圍,並表示鏡頭預計是從法官後方的位置往前拍攝,旁聽席民眾也會被拍進去,並建議若被告不想被拍到,可透過佩戴口罩等方式。
柯文哲發表意見直言,公開播送的錄音、錄影,卻沒最後陳述,要就要、不要就不要,怎麼會做半套?另既然法庭直播是第一次,一定會遇到很多問題,但若照審判長的說法,以後不想被看到的人,是否可以戴面具來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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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指出,戴口罩是符合台灣一般可接受的情況,但戴面具的話恐不符法庭莊嚴的要求,所以戴口罩可以接受、戴其他面具不能接受。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則表示,關於量刑調查、辯論,同意不公開播送,但最後陳述階段,也是屬於言詞辯論一環,可能有子法踰越母法的情況。
沈慶京也說,他是工商界的人,這次因檢方政治理由才被捲入案件,就算未來被判無罪,但遲來的正義根本沒用,他贊成法庭直播,法庭狀況最起碼要讓全亞洲人民都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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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