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0日電)越南籍范姓逃逸移工無照駕駛小貨車,行經彰化縣秀水鄉與騎機車的杜姓移工碰撞後棄車逃逸,造成騎士搶救不治,彰化地院依未領駕照駕車犯過失致死等罪,定應執行1年10月刑期。

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未領有駕駛執照的范姓逃逸移工於今年9月5日深夜駕駛小貨車,行經秀水鄉秀中街與民華巷口時,於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卻疏於注意貿然前行,與騎機車的杜姓移工發生碰撞,導致杜姓移工重傷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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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姓逃逸移工明知肇事,卻因擔心其行蹤曝光,不僅未採取必要救護措施,也未停留於現場等候警方前來處理,反而棄車逃逸;事後員警在小貨車上發現其居留證,循線查獲到案。杜姓移工被發現送醫搶救仍不治。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范姓逃逸移工經過無號誌路口,疏未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準備而發生此案,造成被害人死亡,且案發後逕自徒步離去並電請友人接應,影響被害人獲得醫療救護權益,也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法官並考量其以移工身分申請來台居留後未能遵守本國法律,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及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