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農業部公告「家貓強制寵物」登記的1年法規施行緩衝期限不到一個月,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醒,115年元旦前還未帶家中毛寶貝植入晶片並完成登記者,將被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

今年初農業部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公告,要求家貓也須植入寵物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法規施行緩衝期為1年。115年1月1日起,還未幫家中寵物貓完成寵物登記的飼主,將依《動物保護法》處新台幣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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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動保處說明,寵物晶片就像是貓咪的身分證,若家貓不慎走失,才能透過掃描晶片在第一時間聯繫飼主,增加尋回走失犬貓的機率;同時還能落實家貓源頭管理,避免寵物貓遭到惡意棄養。

動保處分享,其實辦理寵物登記非常簡單,飼主只需要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和家中毛寶貝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上網登入個人資料、晶片資訊和寵物醫療資訊即可;為協助市民辦理寵物登記,新北動保處亦額外開放動保處本部及新北市共8間公立動物之家提供登記服務。此外,完成寵物登記的飼主也能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飼主專區,隨時確認名下寵物的晶片號碼等資料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