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期因「助理費除罪化」修法爭議再度引爆政治攻防,更傳出部分立委要求助理撤簽連署,引發外界質疑。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今(10)日表示,討論助理費問題不能以「為特定人士脫罪」為前提,而應回到制度本質,建立完整、透明、可長可久的公費助理任用制度,才是正辦。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日針對時事輿論,由幹事長鍾佳濱接受媒體聯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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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首先指出,所謂的除罪化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原本就有罪責、原本就有刑名」。因此不論是修刑法、立法院組織法或其他法律,都不能忽略《貪污治罪條例》與相關刑法規範的存在。
鍾佳濱強調,修法不能成為免除個人過往行為責任的工具,問題的核心在於公費助理本質上是「接受國家資源,由立法院聘僱,協助立委履行職務的重要人員」,因此制度本身必須法制化與透明化,才不會讓費用支用年年衍生司法爭議。
他也直言,「為特定人而量身訂製的修法,我們不以為然。」更質疑外界所稱的「除罪化設計」是否真能在司法實務中溯及既往,對涉案者產生免責效果。相較於爭執除罪化本身,他認為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一個良好的公費助理制度,讓立法院能有效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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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提到,明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安排審查《公費助理任用條例》,以回到制度面處理問題。他並強調,民進黨團不存在「助理撤簽」的問題,反而看到助理工會即將於週五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訴求。他表示,國會助理爭取自身工作權益本就合理,也應受到支持。
他最後呼籲韓國瑜院長,面對助理制度改革應秉持制度化精神,不應重演過去遇到立法院違法亂政時「起來不處理」的情況。他強調,韓院長應不只在助理制度上堅持體制化,也應在立法院其他面向貫徹「合法、合憲」的應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