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修法,要將助理費全部撥入立委統籌運用,不限助理費,並得免檢據核銷。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10)日質詢審計長陳瑞敏時,這樣錢查的到嗎?陳瑞敏則說,要善待助理,但免檢據核銷「我們會尊重立法」,但「這個免檢據核心可能要慎重」。他希望這個事情能夠雙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審查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 :審查監察院函請審議「審計部組織法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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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提出「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聘用助理人數上下限規定,並明定助理費及辦公事務等補助費用由立法院撥予立法委員統籌運用;助理資格、薪資、聘用期間、工作內容及管理等事項,由各立法委員自行定之,並依法申辦相關保險及退休金事宜。並規定補助費用由立法院撥予立法委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立法委員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費、助理實施健康檢查費用、助理文康活動費用、依勞動基準法等規定應由雇主負擔之相關費用及辦公事務費用。

對此,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若有立委說,立法院組織法給我8-14位助理每個月要花50萬元,你不用給我那麼多助理,50萬給我,我就可以把事情搞定。

審計長陳瑞敏說,助理在立法院已經形成非常重要的一環,幫助立委處理很多事情,要善待助理。要做一個事情要深思熟慮,衡平非常重要。

鍾佳濱說,有委員要改成「補助」,這個會計屬性是什麼?補助要不要檢具憑據核銷?

陳瑞敏說,任何國家資源都審計。

鍾佳濱則質詢主計總處官員,是不是所有政府補助款都要列入檢據核銷。官員則回答「是」。

但陳瑞敏則說,免檢據核銷,但是它的錢到哪裡在審計的立場還是會注意。

但鍾佳濱說,法律規定沒有檢據核銷,你們還可以查得到它的用途?「你們用心電感應就可以知道這個錢有沒有花下去」。

陳瑞敏則說,因為有免檢據核銷,他們會尊重立法。「因為我們會用數位審計,發展數位審計」。「這個免檢據核心可能要慎重」。他希望這個事情能夠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