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鎮昨日發生一起砍人案,43歲王姓男子與鄰居63歲陳姓男子素有嫌隙,王男認定陳男監控、跟蹤自己,趁陳男開車返家途中,徒手將陳男拉下車後持菜刀揮砍頭部,並勒頸挾持,遭警方逮捕後,全案依殺人未遂、妨害自由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43歲王姓男子去年搬回虎尾鎮住處,認為鄰居陳男與其家人對自己實施監控、跟蹤,雙方多次爆發口角,今年5月王男更曾到陳男家中恐嚇,並拿出2把菜刀威脅,經法院審理後,王男被判恐嚇危害安全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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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王男趁陳男駕駛小貨車返回時,徒手將陳男強拉下車,並用手臂勒住陳男的脖子,再持菜刀朝頭部揮砍,導致陳姓男子受有5公分頭皮撕裂,傷勢看起來相當駭人。而陳男家屬指出,王男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時常有攻擊、吼叫行為。
雲林地檢署指出,王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涉犯殺人未遂、強制、恐嚇等罪嫌,且王男曾恐嚇要對陳男家人不利,恐有逃亡及及反覆實施殺人、恐嚇之可能,已向法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說明,王男涉犯殺人犯行,而殺人罪係10年以上重罪,自115年1月1日起將屬於國民法官案件,故本案後續將由地檢國民法官專組團隊協同偵辦本案,確保案件於審理時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