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將黑金槍毒等罪被處以緩刑不能參選規定予以排除。由於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曾被處以處起訴,但高分院發回重新偵辦,修法是否為了蘇清泉而提,陳玉珍今(9)日受訪時否認說,她不知道蘇清泉也被處以緩刑,她認為連易科罰金都可以參選,罪刑更低的緩刑怎麼不行。至於緩起訴是否應該也一併列入,她會再思考一下。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日中午舉行,由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主持。

對於本週五院會議程,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提案表示,以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劉書彬的提案,等於程序委員會預擬的相關議程暫時擱置,由週五院會再進行處理。

不過,民進黨則派出立委范雲登上發言台痛批,而所有民進黨立委則在背後高舉抗議手板。范雲說,藍白不要再擋行政院提出來的財劃法修正案及1.25兆元強化國防預算?他們要檔財劃法就是只想搶錢、弱化中央,為什麼要在程序委員會中讓它們連一讀的機會都沒有。他們還一起高喊口號稱「台灣要安全、不要吳三桂、藍白惡意杯葛、拖垮政府」。

而今日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提出選罷法修正案,連署人還包括蘇清泉。蘇曾因屏東安泰醫院大火釀9死,被屏檢依涉過失致死等罪處以緩起訴,但高雄高分檢10月9日認為重大公安事故處置不妥,撤銷發回屏檢重新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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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提案表示,有鑑於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將所有「緩刑期間」的犯罪輕微案件一律排除參選資格,已過度擴大「排黑」的打擊範圍,對於我國鼓勵更生人之司法目的有所不符,顯有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虞。因此,將曾受「緩刑宣告者」禁止參選規定予以排除。

對於提案是否是希望讓蘇清泉得以參選,陳玉珍受訪表示,原來以前第26修法時,她是主審,針對黑金槍毒組織犯罪,統稱的排黑條款都不能選。當時就有討論到其他以後的輕罪,易科罰金可以選,但判緩刑卻不能選。但緩刑比易科罰金還輕,所以她覺得這個必須要修法。

對於這個是不是為了蘇清泉修法,陳玉珍說,沒有。蘇清泉沒有緩刑吧?說良心話,她不知道有這個事情。他是緩起訴處分。「可能我們要把緩起訴也寫在裡頭,我沒有寫到緩起訴。不管緩起訴或緩刑都是輕的, 我要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