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周五(5 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表態,財劃法會依法公布,但行政機關絕不會按照違法、錯誤的財劃法,來編列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對此,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李忠憲表示,法律公布、卻不執行:台灣走進一個安靜卻危險的憲政臨界點。

李忠憲表示,「比較不擴權、比較不衝突」。乍看像是一種折衷,但其實正好相反:這一刻已對整個法律體系造成直接挑戰。有人認為,這樣做能「降低傷害」,但任何懂憲政的人都知道:行政選擇性執法,比惡法本身更可怕。法律一旦公布,行政就有依法執行的義務。而「不執行」這一步,真正破壞的不是某一部法律,而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權威與可預測性。

現正最夯:新版財劃法覆議失敗「府院不採不公布不副署方式」行政院將不執行

「今天能不執行這一部,明天是否能不執行下一部?法律從命令變成選擇題,法治正式被人治取代。」李忠憲指出,台灣不是威瑪,但正在出現「威瑪式的結構裂縫」,針對有人批評是危言聳聽、錯誤類比。但今天情勢已很清楚:這不是抽象類比,而是制度事實。重點並不是納粹的崛起,而是中華民國憲法跟威瑪憲法一樣走到終結,這不是正在發生的事情嗎?

此外,律師黃帝穎今(7)日也在臉書痛批,面對藍白推動的「違憲惡法」,行政院不應副署、讓其生效。並強調,若惡法公布後選擇不執行,恐引發嚴重的憲政實務危機,「這不是降低傷害,而是對整個法律體系的直接挑戰。」

黃帝穎解釋,憲法法庭目前癱瘓,行政院有責任守護憲政秩序,「不副署違憲惡法,就是維護民主憲政。」他指出,立法院若認為行政院處置不當,可依憲法增修條文提出不信任案;若立院不敢提,就代表行政院基於憲法理由不副署,具備正當性。

持續更新:封鎖小紅書一年 行政院:支持!防制國人遭不法詐騙

針對部分主張「公布後不執行」的方案,黃帝穎嚴正示警,看似折衷,實則更危險,此將導致三大實務風險,強調「違憲惡法根本就不應該生效」,行政院長應以不副署,捍衛民主憲政:

一、總統公佈後即是有效法律,公務員有「依法行政」壓力,會與決策不執行的政務官產生內部矛盾。

二、有效法律卻不執行,利害關係人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被判敗訴風險甚高。

三、有效法律卻不執行,如屬給付行政,則決策不執行的政務官,將面臨藍白或得利民眾向檢察官告發「抑留剋扣罪」。

李忠憲指出,民主國家不怕犯錯,因錯誤可以被程序修正。真正可怕的是:制度開始相信「不面對錯誤,也能維持秩序」,並比喻為大樓失火,「那一刻,火已經在燒,只是警報器被按了靜音,而整座大樓的命運,從此變得不可逆」;如今,行政院選擇走「公布但不執行」的路,台灣已正式進入這種「安靜卻危險」的時刻。